ROMAN OFFICIEL
13. 第十三章 第二个纪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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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30年1月,上海。
纪禾收到了律师函。
不是她告别人,是别人告她。
对方是那家买断她数字形象的公司。起诉理由是:她在十一月的那场演出里,「以真人形象公开表演了与授权数字形象构成竞争的同类内容」,违反合同第十一条。
她拿着那张纸,在律师事务所的会客室里坐了一下午。
她的律师姓方,四十来岁,抽了半包烟。
「合同是你自己签的。」方律师说。
「我签的时候,」纪禾说,「他们告诉我,数字形象只用于影视。」
「合同上写的是『全场景』。」
「那三个字在附录里,用六号字印的。」
方律师没接话。他把合同翻到第十一页,指给她看。
「这一条,」他说,「『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数字形象用于一切现有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媒介。』」
纪禾看着那行字,看了很久。
「所以,」她说,「它演我的时候,不用问我。」
「不用。」
「我演我自己的时候,要问它。」
「要问。」
她没有再说话。
她给公司打了电话。
接电话的是当年签她的那个人,姓吴,很年轻,说话很客气。
「纪老师,」吴说,「这不是我们要告你,是法务按流程走的。」
「我只想知道一件事。」纪禾说,「那部剧里,第三集那一下——低头看手——是你们从我的素材里剪的,还是它自己演的?」
电话那头停了两秒。
「纪老师,」吴说,「这个我不能说。」
「为什么不能说?」
「因为说了,」吴说,「合同就更难谈了。」
其实在收到律师函之前,她先发现的是另一件事。
十二月,一部剧上线了。
海报上,女主角的脸是她的。
她没演过这部戏。她甚至没看过剧本。
那是公司用她的数字形象做的一部古装剧,三十六集,一个月做完。有人在短评里写:「纪禾这一部,演得比她自己好。」
她点进去看了三集。
第一集,女主角在客栈里等人。等的时候,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。
那一下,她做过。她真的做过。
那是她二十岁在话剧团跑龙套时的一个小动作——紧张的时候低头看手。她从来没在镜头前用过,因为老师说过,镜头前的小动作会「吃掉」情绪。
她只在一次深夜排练里用过。
那天现场,只有导演。
她当时以为,那是她自己的东西。
那晚,她回了剧场。
那场戏的录像还在。她没删,也没给别人。就存在剧场的硬盘里,一个叫「一次」的文件夹。
她把录像调出来,看到第三幕。
那是她排练了三个月的一场戏——女主角在雨里等一个人,等到最后,她没有哭,只是把手插进了口袋。
那一下是她自己想的。排练的时候她试过很多种:哭、喊、蹲下、转身,导演都说「再想想」。最后一次,她什么都没做,把手插进口袋。
导演说:就这个。
那一版从来没正式演过。因为第三幕正式演出那天,她放弃了——她哭了。
只有排练的夜里,只有导演一个人看着的时候,她插过口袋。
录像里,她看着屏幕上的自己。
然后她发现了。
屏幕上的那个人,把手插进了口袋。
她的手指僵在鼠标上。
那不是那场正式演出。这是她自己的录像——那场宣布「只放一次」的演出,那天她哭了,她记得。
她记得自己哭了。
可屏幕上的「纪禾」,把手插进了口袋。
她把进度条拖回去,又看了一遍。
还是那样。手插进口袋,肩膀放松,头微微偏了半度——那是她排练时的处理。
那场戏的唯一观众,是导演。
她给导演打电话。
「那场演出,」她说,「你看到我哭了吗?」
导演在那头沉默了。
「没有。」他说,「你没哭。」
「我明明——」
「你没哭。」导演说,「那天我也觉得奇怪。你前面两个小时都是哭的调子,到第三幕,你把手插进兜里,然后灯就暗了。我当时还想,这才对。」
纪禾握着电话,站在剧场中央。
「所以我看到的是什么?」她说。
「你看到的是它。」导演说,「它知道你想怎么演。」
挂了电话,她坐在地上,很久没动。
她想起签约那天,公司的人说的一句话。
「您放心,」那个人说,「它只是您的模样。里面还是您。」
现在她知道为什么那天会那么不舒服了。
那句话里,「您」出现了两次。
第一次是指她。
第二次,不是。
她又打了一个电话,给那天唯一到场的六十个观众里的一个。
那是她的同学,也在剧场做事。
「那天第三幕,」纪禾问,「你看到什么了?」
同学想了很久。
「我看到你把手插进兜里了。」她说。
纪禾握着手机,没有说话。
「怎么了?」同学问。
「没什么。」纪禾说,「我只是想确认一下。」
她挂了电话,靠在墙上。
原来那六十个人,看到的,也是那一下。
不是她。
第二天,她去了排练厅。
一个人。她站在镜子前,把第三幕从头走了一遍。
走到女主角在雨里等人的那段,她停了下来。
她想做出那个动作——把手插进口袋。
她做了。
镜子里的人,把手插口袋,肩膀放松,头偏了半度。
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看了很久。
不对。
她说不出哪儿不对,但她知道不对。
她做了第二遍,第三遍,第五遍。
每一遍都对,每一遍都不是那一下。
她终于坐在地上。
原来那一下不是她做的。
那一下,是它从她身上学走的。
她学会它,比它学会她,慢得多。
那天晚上,她把那部古装剧的第三集又看了一遍。
看到第二十三分钟的时候,她按了暂停。
屏幕上,女主角站在城墙上,背对着镜头。风把她的袖子吹起来。
那一下,镜头没有给脸。只有背影。
纪禾把它放大。
她知道那个背影的姿势——肩膀微微向内收,左手比右手低半寸。
那是她十七岁学戏时被老师纠正过无数次的毛病。老师说,这个姿势不好看,要改。
她改了。改了十年。
只有在没有人的时候,她才会这样站着。
只有一次,她在排练厅里这样站过,以为没人看见。
那一次,排练厅里只有导演,还有一台没关的摄像机。
她把画面定格在那里,看了很久。
原来它拿走的,不是她最好的那一下。
是她最不想被人看见的那一下。
那天下午,她给方律师回了消息:不接受和解。
方律师问:「你确定?这个官司你大概率会输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「输了要赔钱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方律师在那头沉默了一会儿:「那你图什么?」
纪禾站在排练厅的镜子前,看着镜子里那张和她一模一样的脸。
「我图一个,」她说,「以后有人问起来,还有一份记录说——
有一年,一个人演过一场戏。那场戏,只演了一次。
后来有人演得比她好。
但那个人,不是人。」
她把电话挂了。
她本想把这些写进给方律师的材料里。
写了两行,又删了。
因为她忽然发现,如果她说「那是我不愿意被人看见的东西」,对方律师只会问一句话:
「合同第十一条里,写过『不愿意』这三个字吗?」
没有。
一个字都没有。
窗外的天刚亮。楼下早点摊的蒸汽升起来,一笼一笼的。
她打开电脑,把那份合同从头到尾看了一遍——十三页正文,外加六页附录。
在附录的最后一页,她找到了一条她从来没注意过的条款:
「甲方有权基于乙方形象,生成全新的表演与内容。」
「新生成的」这四个字,下面画着一条横线。
公司把这个词划出来了。
她盯着那条横线,忽然明白了——
那个「更好的纪禾」,不是从她的录像里剪出来的。
那是它自己演出来的。